问:企业购买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1)购进固定资产;(2)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3)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4)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(5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;(6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。
实际工作中,企业购买的工作服有两种情况,尤其是制造企业,工人有工作服,保安有保安制服,购进的这两种工作服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,关键在于购进的工作服是属于允许抵扣的劳动防护用品,还是属于不允许抵扣的集体福利,这需要税务机关予以确认。如果经确认属于劳动防护用品,则可以抵扣;否则,则不予抵扣。
一般情况下,工人的工作服都属于劳保用品,因为车间的工作服都有特殊的防护功能,而办公室员工制服和保安制服往往属于集体福利这一类。